成為馬主
香港的馬匹擁有權分為三類
競駿會會員亦可一嘗當馬主的寶貴經驗。詳情請瀏覽競駿會網頁。
賽馬團體的所有成員必須為馬會會員。競駿會會員或馬會公司會籍代表均可參加成為賽馬團體成員,但該成員則不可獲任命為賽馬團體經理人。
- 須已成為香港賽馬會會員
- 須為賽馬團體始創人之一,或已加入該團體至少三年
- 其中一名經理人須兼任司庫,負責管理團體帳目及團體與馬會之間的往來
(由五至八人組成的賽馬團體須任命二至三名經理人;由九至五十人組成的賽馬團體則必須任命三名經理人)
香港賽馬會的所有全費及賽馬會員,如申請馬匹進口許可證獲得中籤,均可成為馬主。馬匹進口許可證申請一般於每年三月或四月開始,申請表格分為兩類:
- 自購馬(PP)進口許可證申請表,適用於進口本港前曾經出賽的馬匹
- 購新馬(PPG)進口許可證申請表,適用於進口從未出賽的新馬
有關申請及抽籤資格的條款詳列於申請表中。
- 在香港國際馬匹拍賣會上競投
- 在海外馬匹拍賣會上競投
- 委託馬販或練馬師代購
請點擊這裡瀏覽馬匹進口前體格檢驗規定
所有馬匹進口事宜均由兩地馬房營運及馬主體驗管理組負責安排。運送馬匹進口的主要流程如下:
- 由練馬師或代理人聯絡本會指定的運馬代理
- 進行馬匹出口前體格檢驗與為期二十一天的隔離檢疫 *
- 運送至香港
- 在沙田檢疫馬房進行為期十四天的抵港後隔離檢疫
- 馬匹完成隔離檢疫後,將移送至練馬師馬房
馬匹抵港後須繳付進口行政費1,150港元。
香港賽馬會認為,馬主應為名下馬匹投保。馬會建議馬主應於購入馬匹後立即安排為牠購買保險。
為馬匹進行註冊時必須提交下列文件:
由馬匹註冊地的認可賽馬管理機構簽發之馬匹旅行證件
由馬匹出生地的馬匹血統紀錄冊管理當局簽發的證明書
馬主須於馬匹抵港一個月內向賽事秘書處提交馬名註冊申請表,為其名下馬匹註冊中英文名稱。馬主須按名下馬匹所屬類別而填寫以下其中一款表格:自購馬(PP),自購新馬(PPG)、國際拍賣會新馬(ISG)三類,並提交至賽事秘書處。
- 經已載入目前之馬名登記冊內之名字
- 自上期馬名登記冊印發以來所登記之名字
- 經已載入馬匹原產地之馬名登記冊內之名字
- 由十八個以上之英文字母或字位組成之名字(標點符號當作字母計算)
- 一個單字或四個字以上之中文名字
- 仍然在世之著名人士之名字(除非獲得該有關人士之書面許可)
- 拼法或讀音與現已登記之馬名相似之名字
- 全由起首字母組成或含有數字、連字號、句號、逗號、符號、感嘆號、引號、斜線號、反斜線號、冒號或分號之名字
- 全由數字組成或以數字作結之名字
- 因明顯廣告理由而給予之名字或有明顯宣傳成分,或與任何業務、公司、品牌或產品有任何關連的名字。
- 意義,讀音或拼法可能被認為是淫穢或侮辱性之名字
- 讀音粗俗之名字
- 含意不確之名字
- 未能正確發音之名字
- 在賽事管理上可引起混淆之名字
註:
- 以前曾經採用之名字須於曾用該名字之馬匹死亡或退役七年後方可再度登記為馬名。
- 根據賽事規例第8.3條及第35.7條,香港賽馬會董事局保留權利,可以拒絕接受任何馬名的註冊。
- 馬會董事局通常不會批准馬主為其已在港註冊的馬匹更改名字。
馬主必須為自己的綵衣式樣進行註冊。綵衣式樣一經註冊,其他馬主均不得採用。為避免引起混淆,每件綵衣的式樣都必須與別不同,獨一無二。綵衣的設計必須採用印於「綵衣式樣圖表」上的標準圖案與顏色,任何其他設計一律恕不批准。全套綵衣的設計,不得超過四種顏色。
馬主可申請更改已註冊綵衣的樣式一次,現時更改費用為10,000港元。
馬主如須為綵衣式樣進行註冊,請將已填妥的綵衣式樣註冊申請表提交賽事秘書處審批。有純色、單橫間、斜間、閃電、多菱形等五十一種。


有純色、繡邊、鋸齒形等二十一種。


有純色、單橫間、心形、三色等十七種。


有白、米、古金、玫瑰、寶藍、淺紫等二十三種。









